深入剖析入中论:第七次课程第十四讲,揭示如幻的因果奥秘

阅读:7482024-05-07

中庸之道 "第七讲第十四讲: 因果的虚幻接触

主讲人:上明下贤法师

主办:北京大学禅学会 北京大学禅学会

时间:2009年5月2日晚

地点:北京大学第二教学楼407室。

因果的虚幻接触

如今,佛教徒很容易理解因果律。意思是说,一定有一个主因和一些条件,主因和条件相加,就会产生果,这就是因果律。但如果你问这个因果律的主因和条件是否真实存在,他说是真实存在的。他说它是真实存在的。如果它是真实的,那么它就是自生和他生的结合,然后是共生和无因生的结合。如果把这四种生结合在一起,这仍然与无因生无关。这里的问题就这么大,以至于我们一般理解的因果关系原来是错误的?只要把它当作非四种生这样的道理,它就一定是错的。如果自生是真实的,他生也是真实的,再加上共生,组成一个无因之因,这就真的全错了。那我们该怎么办呢?

所谓因果关系,我们只能走一条路:即因也无我,果也无我。虽然它们并不真实存在,但可以有一种联络关系,这种联络关系是确定的。因果、因果、因果......,就这样发展下去,因中无果,果中无因,也没有轮廓,也没有形象,只是一个假名。通俗地说,因是一个概念,它的名字是因,果是一个概念,它的名字是果。

在他们的推演过程中,无从确定因有什么,是形象、概念、颜色,还是实体,都必须否定,无从确定。果的这一部分也都是被否定的。那么,什么可以确定,什么必须确定呢?是它们之间的逻辑关系,是发展的逻辑关系,是什么样的因必然产生什么样的果的逻辑关系,这是理性的逻辑关系,这种必然性是可以确定的。但是因的实体和果的实体本身,我们从一开始研究就不能确定它是真实的,因为从无我的两种分析方法来看,无论是人我状态下的实体,还是法我状态下的习气执着实体,无论怎么分析都不可能是真实的。

那么,面对这样的因果关系,我们能确定什么呢?无生 "给了我们什么真理呢?不仅只是依业而生,而且这个 "业 "还是虚幻的业。从因到果的过程中,无论加入多少元素,这些元素都是非物质的、虚幻的业力。我们唯一能确定的是因果循环的链条、逻辑关系,这也是我们必须确定的。除了逻辑关系之外,它们的实体都无法确定。

深入剖析入中论:第七次课程第十四讲,揭示如幻的因果奥秘

比如,所谓泥和瓶子的关系也是如此。当我们关注泥的形态本身并对其进行分析时,会发现它其实是另一种元素,所以泥的概念是虚假的,而之后,当瓶的形态出现时,我们只需推倒泥、水和劳动的过程,瓶的概念又是虚假的。在这层层篡改中,如果泥和瓶是因果关系,那么从泥到瓶,它们的自我都不是真实的,都只是假名概念,我们可以确定泥和瓶之间的这种逻辑关系。你在梦中会玩泥巴,而你在梦中会有一个瓶子烧在泥巴上,就是这样一种关系。我们在现实生活中的因果概念,万法因缘生的道理,我们可以确定的因果概念,其实就是这个道理--因果的虚幻联系。这就是无上正等正觉要告诉我们的:因果链条是虚幻的。

目前,我们可以确定一个大方向,即虚幻的因果链就是刚才表格中提到的 "业"、"十二因缘 "和 "缘起性空 "的道理。这个具体的、虚幻的因果链将在今后的学习中逐步实现。然而,我们必须采取以下步骤来实现它:首先要破除自生、他生、共生、无因生,从而破除四种实有的因果关系。为什么要破实有自生呢?如果说因果之间没有实有,如幻如化,随缘而生,这个自生的概念就取消了,也就不需要这个自生了,所谓的自生就是多余的讨论。如果 "因果 "二者、"他生 "二者不是真实存在的,那么 "他生 "的概念也就被取消了。共生依赖于它们,当它们都崩溃时,共生也就不复存在了。无缘无故、突然出现的这种无因无果的情况就更离谱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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